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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症与精神病在调节取向上的差异

时间:2012-11-04 23:21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强迫症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慢性疾病,由于其潜伏期比较长一般不易被发现,而且还会伴随痛苦体验和社会功能损害,如果在没有得到确诊的情况下,很多人并不承认它的存在,这也为调节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或者说很多人是在被强迫症折磨多年以后才去就诊并表示接受调节的。正是由于很多强迫症未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调节,结果错过了真正的调节时间,因此在临床症状表现上与也可能出现某些与精神病相似的症状,这也导致了部分人容易将精神病与强迫症混为一谈,其实它们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精神病与强迫症都属于重度心理疾病,在症状表现上有相似的地方,如精神上的痛苦、社会功能受到损害等,但真正的区别就是精神病患者已经丧失了起码的自知力,其心理内容已经与现实脱节,在心理结构上是完全紊乱的,其行为表现是与客观情境不相称的,也与其个性特征不符,但强迫症人却有着正常的思维和意志行为,只是内心有太多的心理冲突,并表现出强迫行为来缓解内心的心理冲突,这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强迫症状。


     因此,尽管强迫症存在某些精神症状上的表现,但还是需要与精神病相区分,特别是在调节方法上更要加以区别对待,对于强迫症的调节完全可以依靠纯心理调节的方法达到彻底调节的效果,但精神病则必须依赖一定的药物调节,如果将这两者混为一谈的话,很有可能错过真正的调节时机导致病情的恶化,给当事人造成更大伤害,所以在临床诊断与调节中更加需要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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